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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五 与我无关的盛世(陆流篇)


这是一场盛世。

与我无关。

左手,还是右手。

我迅速移动双手,繁复瞬影,看着眼前的少年。

他笑了,瞥了一眼:“陆流,你几岁了,还玩这个。”

“猜一猜。”

他的脚跷在玻璃桌几上,红色的布鞋,还带着泥土。外面刚下过雨。

他拿着新游戏机,低头玩,无所谓地开口:“左手,就左手。”

我把Zippo悄悄地从左手移到右手,翻开手掌,告诉他——错了。

他抬眼,眯起,看了看我右手的银色打火机,又低头,说随便。

言希很爱说随便。

这是他的习惯,对着我,才有的习惯。

其实,这很寻常,当你知道他常常对着俊秀的温思莞喊“跟屁虫,快点”,对着憨直的辛达夷挑眉戏谑——“猪,骗你的。”

从幼时,我便和言希一起上学,一起放学,一起吃饭,一起玩游戏,一起恶作剧。

我们是极好的兄弟。

小学同学录,人手一本,我们互相传送,全班每人都收了一沓。

言希写给我的话,很敷衍。他常常嘲笑,兄弟,这个是不熟的人才写的,是吧。

——对他最初的印象?

——八岁,宴会,抢他三杯果汁四份排骨五叠鱼子酱还笑,好骗。

——他的性格?

——顽固,虚伪,软弱,无耻。

我看完,揉成一团,塞进了桌屉。

我骂他:“言希,你个畜生。”

言希挑眉:“你个狗娘养的。”

没人看见的时候,我们如此相处。

明明我十岁的时候已经学会国骂京骂三字经,偏偏,还有人,说我长得像小菩萨。

正如同十二岁的言希好不容易,端端正正地看了会儿黑板,下课后,他前桌的女生还是会脸红心跳地问:“言希,你上课一直看着我,是不是,是不是喜欢我?”

言希笑得很温和:“我喜欢你全家。”

天生招惹桃花的命,没得救。

我很同情他:“总有一天,你会死在烂桃花丛中。”

言希却要笑不笑:“你少挖几个坑,我能多活十年。”

十年,十年是多久,够不够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抹去?

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还不知道,也无法预知,日后,会有一个女人存在十年,我与言希,面目全非。

而陈秘书,则是除了言希之外,和我相处最长时间的人。

我喊他哥哥,黏着他,温柔和气,处处听话,只是,希望,他在和爷爷汇报时,淡化言希的存在。

比如我们形影不离,比如我们打游戏打到睡死在地毯上。

只要,稍微淡化,只要,没有碍到老爷子的眼。

陈是个有温度的人,虽然被陆家收养,似乎还有那么点儿人情味儿,他确实隐瞒,但手段不高明,事情没有按我想的这样平衡下去。

老爷子是个眼里不揉沙的人,要把陈赶走。

我那天,哭得当真惨烈,害自己都以为,我与这人感情深厚至极。

老爷子一直审视着我,看我是否在演戏。

我不得不疏远了言希,和陈走得越发近。

我默念,兄弟啊兄弟,大家活着都不容易,不要怪我。

言希去公园喂着脏兮兮的小猫,然后扔到我身上,说:“去吧,皮卡丘。”继而哈哈大笑的样子我记得清晰,可是,小猫不甚理他的模样,我早已忘记。

那段日子,他有些沉默,我不知道看到旁人的眼中我们是个什么样子,但这样的言希,确实不是正常的言希。

他不上课,只顾画画,老师告到言老那里,言希又被饿着肚子关到了一楼的书房。

我偷偷摸摸地给他送饭,他骂我:“你个畜生,怎么才来?饿死老子了。”

我也恼了:“言希你个畜生,我给你送饭就不错了,招你了,妈的,老子真贱啊,自个儿跑来让你骂。”

他埋头吃东西,东挑西拣,不爱吃的统统扔到了窗外。

八岁那年,也是如此的场景。

我摸他头发,叹息:“兄弟,我再挖最后一次坑,成吗?”

我手掌中的头发顿了顿,他淡淡地笑了:“这算良心发现吗?还懂通知一声。”

我下了狠心,语气却很无奈,我说:“言希,我必须出国,离开一段时间了。这是摆脱我爷爷和我妈,唯一的时机。他们两败俱伤,我才能……”

他打断我的话,说行了,随便。

他笑了,弯眼:“在国外,如果你能收敛收敛本性,多交几个没有压力的朋友。”

我却笃定:“言希,你知道我做了什么,会恨我的。”

一贯地,我爱在他面前虚张声势。八岁时,我板着脸说,言希,我要的从来不是这样弱小的你;又哪知,言希唱作俱佳,只是装哭,转眼却做了鬼脸——知道了。

不知道,是谁更弱小。

放下筷子,他坐在书房的转椅上,忽然,眼凉如水,伸出手,攥住我的颈,使力,微笑问我:“害怕吗?告诉我,陆流,你害怕吗?”

我无法呼吸,却看着他的眼睛,轻轻地摇头。

他一字一句:“为什么?陆流,说说你的理由。”

我说:“这个世界,只有我的兄弟……言希,不会……害我。”

他松手,指如玉般白皙,放在窗台。面容高傲着,平淡地开口:“记住你的话。我希望,有一天,这句话,也成为我原谅你的理由。”

而我,终究,害了他。

看着他不可置信的眼神,疯狂炙热的火焰中,第一次,清楚了,背叛伤的永远不是一个人。

我无暇自顾,如果想要拥有一个一辈子可以在一起的人,他务必,与我一般,心硬如铁。

时常在想,那场大火,如果言希死了,如果他死了,我会后悔吗?

可是,他熬不过,即便活着,如此弱小,也终究与我陌路。

而与其是陌路人,还不如是死去的兄弟。

他说,陆流,我不会恨你。我要站在你面前,即使比你活得长一天,也要让你亲眼看着我活。

我趴在他的耳畔,轻声开口:“言希,四年,给我四年时间。”

老爷子,终于相信我与言希毫无情义,反而把陈留下,当作拿捏我的筹码。

我离了国,却没有想到,我妈会如此雷厉风行,把言希打入尘埃中。

我煞费心思,瞒住了老爷子,却没有瞒住这个女人。

为什么?

我问她。

她却说:“儿子,好好收敛你的眼睛,如果,你真的没有这样在乎一个人。”

我喃喃地问她:“你知道什么是兄弟吗?兄弟,兄弟,不是筹码,不是交易品,不是敌人。”

她看着我,同情怜悯,这是一个自诩温柔和蔼的母亲。她很大度,把照片的底片扔到我的面前:“陆流,如果,这些,能让他永远留在你的身边,你这个好兄弟,还愿意毁掉吗?”

陆流。

陆流,问问你的心。

她说:“言希很思念你,很思念。我给了他绝境,他无法回寰,而你,如果不能击败我和你爷爷,完全地掌握陆氏,就永远没有挽救他的资格。”

她的眼睛,望去了,是深刻的爱意和绝望,深潭一般。

我留在维也纳。

黑夜经常做噩梦,有人一寸一寸碾去言希的脊骨,我却站在一旁,静静地看着。

我无能为力,一直吞食安眠药助眠。

忘去,睡去。

认识了陈倦,是个极有意思的人,照言希的嘱咐,没有压力,与他相处,常常被他滑稽刻意的装扮逗得大笑。

这是个美国的孩子,带着美式的开放,行为荒诞肆意。

他的眼睛很干净,像鸽子。

他问我:“陆流,中国男人可以喜欢男人吗?”

我笑,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
明白了他的欲望和意图,这相交,这友谊,变得让人惶然难过。

第一次,不带目的,与人交友,依旧不得善终。他告白,我拒绝,这人愤而归国。

吃了安眠药,梦是好梦,在梦中,与看不到模样的人背靠背,他递给幼年弱小的我红红大大的苹果,那滋味,真香甜。

我们,相互依偎,汲取余暖。

母亲在陆氏更加猖獗,大用外戚,上上下下,血流成河。

爷爷含而不露,递给我几个企划案,问我怎样处理。

他加速步伐,培养我。

却不知道,再怎么弱小的狼崽子长大了,也会撕人。

这世界,黑不是黑,白不是白。

太荒唐。

我常常转到唯一的中文频道,盯着天气预报,首都阴晴雨雾,天色好不好。

2000年,无雪。

从思莞处知道正牌温姑娘回到家,亦接过孙鹏的电话,提到言希的时候,偶尔,不经意,就挂了这姑娘的名字。

言希,温衡,成双四字,好似它们原本的天造地设,不见突兀。

我挂掉电话,心中越发痛楚,却不知道,痛来自哪里,又有什么心力,去痛。

可惜了。

陆流,言希。

也曾经如此。

安眠药的量加大了,陷入黑甜乡时,幼年的我,常常望着苍茫,背后的人,却不见了踪影。

年前,我邀四人到维也纳赏雪,独独漏了温衡。

我终于,又见到了我的兄弟。

他抱我,低笑:“我还活着,你看。”

我回抱,这样舒服,这样融洽。

不想去问,他要不要原谅我,或者,这本与我无关。

与人比肩伫立,何问前尘。

他总要娶妻,总要生子,总要百年长岁,我们彼时,当了老爷爷,坐在棋盘前,对笑一局,亦好。

我妈问我:“知道为什么大家爱叫你小菩萨吗?”

我笑:“他们青光近视加散光,我怎么知道?”

我妈也笑:“你常常容易安逸恬和,如果没有人逼着,永远走不到下一步。”

她给我看了言希和温衡在一起的照片,每一张,都十分清晰。言希温柔宠溺,张开了无限的暖意,似乎,便等着,这个女孩,一头撞入。

他就着她的汤勺喝汤,把牙膏挤在她刚清洗过的窗户上扮老爷爷,扯着她的衣角大笑,嘴张成心形。

我把这些照片摆在床头,吃过量的安眠药,也无法入睡。

我终于知道,言希为何待我能不带恨意。

他极高明,怕彼此这辈子为对方挖坑太多,恨意太多,先抛下我,寻了条退路。

他极高明。

我妈微笑着问我,他这样快乐,又留你一个人,陆流,你要怎么做?

那些照片再次被冲洗,言希这辈子,最无法容忍的,就是别人践踏他的尊严和抛弃。

我第一次看那些照片,指握成拳,依旧抑制不住颤抖,我妈说:“这样脏的东西,不是你该碰的。”

她亲自寄去,把回执扔给了言希。

言希愣了许久,看懂了回执,很久很久了,就跪在了地毯上,眼睛望着我,那样惨痛,他喊的不是我的名字,我却几乎能听到他心脏裂开的声音。

他低喃着阿衡。

阿衡。

阿衡。

阿衡哎。

一遍遍。

忽然起身,疯了一般,在雪中,跌跌撞撞。

我知道他要去哪里,他怕被温衡抛弃。

那样脏的东西,给那么温柔干净的女孩,遍体鳞伤的言希,想着追回,太可怕。

辛达夷看着我和我妈,警戒得像个小兽。

他和思莞、思尔匆忙回国。

母亲一直自若,微笑着,我回去,还有一出戏。

“陆流,你的东西,只有靠自己,才能抢回来。”

她这么说。

母亲第三天,打电话,笑了:“游戏又增加了些难度,你还敢继续下去吗?”

所谓难度,就是指温衡对言希的不离不弃。

我笑不出来,看着窗外的晴雪,淡淡开口,还由得我不继续吗?

言希得了癔症,闹得轰轰烈烈,园子让一个病人搅得天翻地覆,利益,亲情,权衡,他们的戏,从不会落幕。

我从不怀疑言希会自己走出来,即使听说医生几乎对他判了死刑。

言希何等高傲,怎么会容忍自己一直处于那样痴傻的状态?

温衡?

温衡不过是催化剂。

没有温衡,结局也不会有半分改变。

我一直这样深信不疑着。

在过往的十八年的岁月中,我一直以为,自己明白苦难的意义。因为,我亲历苦难,亲见苦难。纵使衣食无忧,纵使人上为人,这二字依旧无法摆脱。

譬如言希,是我诸多苦难中,最让人痛心的一个。

他第一次疯了的时候,我没有在身边;第二次,却已然麻木。

我痛恨自己,质问自己,为何会变成如此?可是,心中却总是忐忑不安而依旧绝望笃定地想着,言希会醒来,言希会原谅我。

这种笃定,源自于我相信,因一时义愤割掉的右手,永远会原谅左手。这是人之本性,虽然言希痛恨这种本性,但我此生,依赖他这种本性。

空闲之时,在我脑海中描绘过千万遍的,不是言希容貌的变化,而是,那个传闻中叫人无法忽略的陌生人——温衡。

我视温衡为言希对我的背叛,可是,当她真正从大院中消失的时候,无数次看着言希在播音室发呆沉默的时候,我才发现,也许,一切在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太大、太深刻的颠覆。

我痛恨,嘲弄,而后扔给了言希一个陈晚,这个和相片中的女子有八分相像的少年。言希在CuttingDiamond看到他的时候,自始至终,没眨过眼。

我要他温柔体贴,我要他会做排骨,我要他学会对言希一心一意,我要他做到温衡做到的极致。

可是,他却失败了。

我还记得,那一日,下着雨,陈晚走进我的办公室,满身是雨水。他抓着我的衣袖,悲戚地看着我,他说:“是你败了,陆流。”

我败了?我怎么会败?愚蠢的爱情不是唯一的标准,拥有这个所谓的唯一的,是温衡,不是我。我没有败,我不会败。

大学时,曾经做过一道逻辑分析题。

欧洲人很欣赏中国的《高山流水》,它是中国古典音乐中的瑰宝。那么,请问,身为欧洲人的William对《高山流水》如何感观?

答案是热爱。因为不是不欣赏,所以只得热爱。

《高山流水》之于William,如同,言希之于陆流。正因为没有选择,所以热爱得如此浓烈。

而陆流之于言希,却永远无法热爱。他的热爱,他的隐忍,他的无法发泄的感情,全部对准了温衡。

若有可能,若是想要杀死一个人代表中断一份爱意,那么,温衡在言希心中想必早已死而复生千万次。

温衡像毒品,无法戒掉、无法丢弃、无法忽略,即使微弱,即使隐蔽,即使无处生存的存在,我也无法掐断这种存在,更何况自制力自幼尔尔的言希。

我曾经看到过言希和温衡在马路上闲逛,他们靠得那么近,却没有牵住彼此的手。许久之后,在夕阳中,言希低下了头。他的手的姿态很奇怪,距离温衡很遥远,却一直那样僵硬地维持着。

我也低下了头,可是,低下头的一瞬间,步履有些踉跄,扶住了身旁的树干。

言希僵硬的维持,原来只是为了握住温衡双手的影子。他一步不肯退让,狐疑而卑微。这不似我,可是,这样的一瞬间,被逼无奈的我,却只能停在距离他们很远的距离。

我看着他们远去,静静地坐在树下。风吹起的时候,我想起了还年幼时,和他一起安静坐着数落叶的时刻。

我以为我们还是我和他,可是,他不要我们。我们,只剩下了我。

我们中只有我,还如被毒蛇啃噬一般的不断回忆着过去,伴随着痛苦,不断不肯忘却的回忆。

这一刻,我才意识到,如果,友情、亲情无法包容我对他感情的全部,那么,转向爱情的对他的全部感情,教陆流甘之如饴。

也是这一刻,我们已经远离,无论曾经,如何朝夕相伴,无论曾经,多么企盼过,这样朝夕永恒的一辈子。

我热爱言希,非常热爱。

独自一人时,我曾经听一首无人哼唱的曲子。那张黑胶唱片磨得太久,已经看不出原先的字迹。我不知它的名字,却一直听着。

有些人总是自诩自己如何念旧,用过的圆珠笔不肯丢弃,走过的街道不愿替换,爱过的初恋不肯相忘,这是诸如温衡之类的傻瓜的骄傲。可是,只有我不断催眠自己忘记,每一桩都要忘,忘得彻底才能新生,忘得所有才能理直气壮,忘得细致才能丢掉卑鄙的我。

言希与我一致,他也在忘。他努力忘记我,我也在努力忘记他。他忘得快一些,我忘得慢一些。无可奈何,只能逼他同温衡分手,每日看到他,看到他的相忘,才能告慰奠缅,我的至今无法相忘。

听闻他出车祸的时候,我坐在办公室一下午,手头的文件却没有瞧进去一个字。

这个傻瓜,连智商也逐渐与温衡之流趋同。

我把没死的他带回到了家中。他开始绝食,开始逃跑,开始向我示威。

我心中这样想着,你等着,言希,你个畜生,你不用这么嚣张,你等着我忘了你的那一天,你等着,等着我不再喜欢你!

我听着黑胶唱片,握紧了坐着的转椅的扶手。

我坚信,这样一天的到来,直到,我看腻这个深深热爱过的人。

可是,最终,还是没有等到。

孙鹏为我和他,做了个了断。

他亲自斩断了“左膀”和“右臂”,直到,谁都再也无法妄想得到对方的原谅。

可是,我深深地笑着孙公子的幼稚。

这又有什么用?正如我依旧听着我的不知名的黑胶唱片,这个同傻瓜相像的我依旧热爱着我无法彻底忘去的人。无论,过去或是现在,无论,我多么想要忘记。

我还能完整哼出那首曲子,不知名又如何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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