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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8章 我是大清猛将


  木默很快走到里面,发兵器的给了他一把弓,一袋子箭,一把长刀,又看了他一眼。

  “有没有短斧之类的,再给我两个。”木默道。

  那人点点头,转身找了两把短斧给他。

  出来之后,他们就乱哄哄围在一起。

  但其本都是一个营的兵马在一堆,  一起等军官。

  所有军官都住在新港城里,也是他们现在大部份人梦想居住的地方。

  不一会儿,有骑兵来到现场,正是大量的军官。

  众军官拥护着一个强壮的男子,木默当然认识他,这是鳌拜,  以前的大清猛将,现在明军20营游击将军。

  鳌拜看了眼四周,大手一挥:“整顿兵马,一刻钟后出发。”

  各军官立马前去召集自己的部下,现场又乱了一会才恢复平静。

  鳌拜一边看着手下集合,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。

  他也不是没想过集合这些人杀出去,逃到大员其他地方独霸一方。

  但他知道这里是在海上孤岛,人生地不熟,外面还有各种生番和熟番,逃出去后怎么办?连吃喝都是问题,难道去投靠外面的生番?

  别人也不相信他们啊。他好歹也是算大清猛将,怎么可能投降生番野人。

  所以他暂时先想等一等,等把四周地形搞清楚,找准能占山为王,又能生存下去的地方再说。

  而且他现在手上人很少,只有女真五百人,  另一千蒙古人都有家属在。

  就算他想出去独霸一方,  大部份蒙古军官和士兵们都不会愿意。

  这该死的丁老鼠真是阴险下作,全天下明人加起来都不如他一个人,  这么恶独的方法他怎么想出来的?

  鳌拜心里每天把丁毅全家要问候一百遍。

  他一边问候,  一边抬头看向四周。

  这营地四周不但有岗楼,还有炮台,还有大量的番人。

  只要他们敢反抗,火炮马上就可以对着下面轰过来。

  女真和蒙古人没人愿意这么干。

  “大人,集合好了,出发吧。”原大清牛录章京,现在的明军把总穆图喜滋滋的对他道。

  鳌拜转过脸去,看到穆图一脸兴奋,好像很开心似的,心中顿时狠不能把他一刀砍了。

  这穆图以前是白甲兵,因功晋升牛录章京,义州一役被活捉,到了大员后打熟番一头的劲。

  第一天就斩了十二个熟番人头,回去后得到明军赏银,肉,盐,糖,衣,甚至还有茶叶,生活瞬息上了一个档次,这在大清国时,都是很难得到的,这穆图顿时就和打了鸡血似的更来劲了。

  听说他还开始学习汉字。

  我大清,怎么可以学习汉字?忘了自己的祖宗?

  鳌拜心中大怒,却又不敢表露。

  因为上次去打熟番,有蒙古人在阵前表示,明军阴险下作,让咱们和熟番自相残杀,结果回去之后不久,全家被明军带走,再也没有回来。

  听说是被人举报,下场凄惨,而举报的人,立马得到了大量的好处,眼下不用征战,只负责伐木,全家都很高兴。

谷盚</span>  现在女真与女真,蒙古人与蒙古人之间都不敢乱说话,怕被相互举报。

  很多人都巴不得有这种事出现,让他們举报一下,立刻可以不用打仗了。

  “咳咳”鳌拜轻咳几声,脸上露出凝重之色:“所有人听令,出发。”

  大股兵马往北而去。

  他们这股兵马有三千多人,其中有马的只有两百多。

  大部份都是是步兵。

  主要是运马过来很麻烦,占地方,所以丁毅运的也不多。

  眼下正准备找地方养马,以后争取自给自足。

  这地方也想好了,正是大肚社的地盘,那里皆是平原,土肥草盛,前提就是要打掉大肚社。

  鳌拜的兵马走出去几里后,看到路上有一排大车,好多番人民夫,荷兰步兵,还有明军正带着车队往前走。

  这边也有三千人左右,其中番人战士包括麻豆社战士,生番熟番有两千多,荷兰兵五百,明军一百。

  这支杂牌军是为后队,运送粮草,跟在鳌拜军身后,他们每几人还牵着一条狗,足足有五百多条狗,看的鳌拜目瞪口呆,这是他第一次打仗看到这么狗的。

  鳌拜经过时,有十个麻豆社的骑着马跟了过来,这些人是向导,边上还有翻译,他们告诉鳌拜,这次带了一个月的粮食,主要打击大肚社势力第三大的村社,估计对方有五千人左右。

  鳌拜问,他们有多少战兵?

  向导说,大肚社男子在战时都会拿兵器,少年都会,最少六千左右。

  鳌拜神色微动,这有点像蒙古人和女真人,除了妇人,男子皆可成兵。

  他当然不怕,大手一挥:“走吧。”率先出发。

  鳌拜走在前面,眼神有点失神,不久之前,他还为大清,砍杀明人,一转眼,居然为明人效力了。

  他深深吸了口气,努力在心中提醒自己,我是大清猛将,现在忍辱负重,总有一天,我要灭了这里所有的明军。

  步行五天后,鳌拜的兵马进入大肚社地盘。

  路上已经能不时看到大肚社有哨兵,他们上半身基本不穿衣服,很远就能看出来,脸上和身上画着各种图案,有的头上还有羽毛。

  仅看外形,好像和山上的生番差不多,但他们都有草鞋,这是与生番最大的不同,生番们不穿鞋,就能在山上健步如飞。

  熟番还有个特点,头上有羽毛的比较少,通常有羽毛的,相当于他们的官员或权贵。

  而生番几乎大部份都喜欢插着羽毛,和印弟安人似的。

  生番的脖子上都会挂着各种兽骨,熟番则不会,很少挂。

  像大肚社这样的熟番,人口多,住平原,又种田,基本已经在慢慢向文明化发展,吃东西更不会吃生的。

  丁毅如果不打他们,再给他们发展十几二十年,他们人口只会越来越多,迟早能突破到十万甚至二十万,到时就是心腹大患。

  大肚社这代的番王,阿德狗让,还是历史上大肚社最具能力,最有雄心的一个。

  原历史更是先后举兵对抗荷兰人和郑氏,态度非常强硬。

  此时的阿德狗让应该还年轻,不够成熟,也是最容易打击的时候。

  等再过几年,他在族中威望日盛,就不好打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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