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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折服


  当初采购的乐器和设备,每一样都是李谦最后圈定的,所以,他当然知道目前工作室这边都有什么乐器。推开一间练习室的门打量了一下,眼看只有两把吉他和一架钢琴,他就只好一边让何润卿稍等,一边叫了齐洁去打开乐器库的钥匙,亲手挑了一面非洲鼓出来。

  嗯,金贝鼓,西非曼丁文化的代表性乐器。

  这乐器李谦并不是太熟悉,但上辈子好歹也算玩过一段时间,现在估计手生了,但熟悉一下,应该还能凑合玩一玩。

  而且关键的是,李谦觉得用这个鼓来伴《娘子》,实在绝配。

  然后,何润卿目瞪口呆地看着李谦把金贝鼓放好,又搬了把凳子坐下,一时之间,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
  常理来说,玩音乐的人,一般至少都会几样乐器,最基础的,比如钢琴,比如吉他,你可以不是很精擅,但至少得会一样两样的,而对于能把某样乐器玩得特别好的人来说,一通百通这个话,也是很合适的,像李谦,前世吉他弹得不错,鼓和贝斯就只好算是入门,除此之外,杂七杂八的乐器,他至少会个七八样,说不上精通,但拿来做个样子秀两段,没问题。

  到了这一世,他甚至又去学了唢呐和马头琴。当然,目前来说,水平很次,仅仅处于勉强不算难听那个层次,但是要知道,他才只学了没多少天啊,对于一个乐器的门外汉来说,音乐圈内部的这些人学习新乐器的速度,估计能惊掉一地的下巴。

  只是,即便是何润卿在娱乐圈里混了十年了,非洲鼓也不是没见过,但她还是没有想到,李谦这么小小的年纪,居然还会这种目前对于国内来说无比偏门的乐器!

  片刻之后,她回过神来。默默坐好。

  两张乐谱摊开来,李谦的手不断地在鼓上拍打着,不成曲调,但何润卿知道。他大概是在熟悉这面鼓,在找节奏,也或者……

  这首歌毕竟是刚写出来的,他大概是在构思该怎么伴奏?

  要知道,说唱这个东西。节奏性很强,脱离了伴奏清唱的话,至少失色一半——这一点,也正好跟何润卿擅长的甜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。甜歌恰好就是属于那种哪怕没有伴奏的清唱,都会很好听很好听的那一种曲风。

  过了大概三五分钟,李谦似乎就已经找准节奏了。

  于是,鼓声开始响起来,带着一抹奇异的节奏!

  然后,李谦开始唱,而且。他先唱的是B段——

  “娘子,娘子却依旧每日折一枝杨柳,你在那里,在小村外的溪边河口,默默等着我,娘子依旧每日折一枝杨柳,你在那里,在小村外的溪边默默等着……娘子!”

  他的声音一起,伴着那奇异的鼓点,何润卿瞬间就瞪大了眼睛。

  居然真的可以这样唱?

  李谦的眼睛半睁半闭。肩膀不断摇晃,奇异的说唱节奏里,居然带着浓浓的韵味,让何润卿这种唱歌唱了十年的人。一下子就抓住了他在这首歌里的情感。

  而且,至少是在何润卿听来,他的这鼓点,配着这唱、这歌词、这曲调,简直风.骚入骨——

  “一壶好酒,再来一碗热粥。配上几斤的牛肉,我说店小二,三两银够不够?

  景色入秋,漫天黄沙掠过,塞北的客栈人多,牧草有没有,我马儿有些瘦。

  ……”

  这是说唱么?

  这是说唱,毫无疑问!

  但是……但是为什么感觉就是那么怪呢?

  何润卿紧皱着眉头。

  不得不说,李谦唱得入滋入味,和她过去听得那些美国歌手的说唱,有着截然不同的味道——这首歌,甚至可以被理解为中国风!

  那种浓浓的乡愁,那种曲调里、歌词里、唱腔里的浓郁的异乡感,是绝对正宗的中国味道!

  这是……中国式说唱!

  片刻之后,当何润卿脑子里终于想明白了这些东西,甚至为了准确的诠释李谦所展现出来的这种崭新的说唱风格,还不得不为他这首歌,新起了一个名字!

  然后,嗯,不得不说,想到这个名字之后,她顿时就觉得思路顺畅许多!

  没错,这绝对不是对欧美说唱那个路数照搬照抄,这是已经被中国化了的说唱!

  所以,它当然就是中国式说唱!

  这一刻,她瞪大着眼睛,紧紧地盯着李谦,根本就不舍得、或者说干脆就忘了挪开目光,只是恨不得把他的每一下鼓点、每一个嘴唇的开阖都看清、都记在脑子里!

  坦白讲,哪怕是李谦已经给她做过示范了,而且是如此精彩的示范,但是让她唱,她依然会皱眉头,依然只能说:对不起,我唱不来这个!但是,作为一个拥有着顶级实力和顶级眼界的歌手,她却不得不承认,至少是在当下这一刻,她是真的被这首歌给打动了!

  谁说说唱是只有美国人才能玩得起来的?

  谁说中国人根本就不擅长玩这种西方的东西的?

  又是谁说说唱这种东西在中国根本就没前途的?

  统统可以闭嘴了!

  ……  ……

  三分来钟,李谦的鼓点停下了。

  然后,他抬起头来看着何润卿,笑笑,道:“润卿姐,见笑了。”

  但此刻,何润卿脸上却没有丝毫要“见笑”的意思,她面色平静,甚至有些郑重,然后,她缓缓地开始鼓掌。

  坦白说,自从《廖辽》上市,包括《执着》、《野花》等作品开始在国内歌坛唱响,李谦这个名字也很快就进入了国内音乐人的视线,而在那之后,他的一系列的作品,先后获得了成功,而他在音乐圈内部,也是被公认的极具开拓性和创新性的音乐才子。

  是他,在周嫫之后真正的为都市情歌打开了一条可行的路子!

  是他,在国内歌坛写出、并推红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首青春快歌!

  是他,写出了《送别》这样典雅而缠绵的作品。足以唱响百年!

  还是他,以独具一格的曲风和词风,让业界大部分人都公认,他的这些作品可以被统称为中国风!

  这样一个人。当然是值得钦佩的!

  他的才华,尤其是他才华里的开拓性,并不只是捧红了廖辽或五行吾素那么简单的问题,更为重要的是,他的出现。他的一系列作品的出现,极大的丰富了国内歌坛的音乐种类、也极大的拓展了国内流行歌坛的广度和宽度!

  实话说,仅凭这些,就已经足够让这个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对他敬佩不已了。

  而事实上,也正是因为他在过去的一年中所做出的这些成绩,何润卿才会宁可自掏腰包买断合约,也要签到李谦工作室来。

  但是,当她亲眼看着李谦在自己面前写出这样的一首歌,然后又亲自把它唱出来……前后不过一小时,就让她再次深刻地明白。原来自己以前还是小瞧了他!

  他的才华和能量,可不仅仅只是中国风或者都市情歌!

  他甚至连在国内还如此小众、在国外也仅仅只兴盛起来没多少年的说唱,都能玩的那么出色,而且还已经把说唱这种国外的音乐形式,给玩出了中国味道,玩成了中国风!

  这凭这个,就已经值得十分钟的掌声!

  就凭这个,如果说刚才何润卿内心还有着那么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骄傲的话,那么到了现在,至少是在李谦面前。那份骄傲已经基本上不见踪影了。

  ……  ……

  李谦笑着,冲她摆手,示意不用鼓掌了。

  但何润卿仍然坚持鼓掌,足足一分多钟之后。她才终于停下,面色严肃,神情端正,道:“谦少,谢谢你的音乐、你的歌,今天。我觉得自己又重新认识了你!而且,现在我想要签到你工作室来的想法,更加坚定了!”

  李谦笑笑,拿起面前的曲谱,道:“我给你打鼓,试试?”

  何润卿笑着摇摇头,诚恳地道:“如果是刚才,我或许会觉得不好意思说自己唱不来,但是现在,听完了你刚才的表演,我要说,现在的我,是真的唱不来!”

  顿了顿,她又赶紧道:“但是,谦少,给我一点时间,相信我,我会学会这首歌的!我还是那句话,只要你愿意签下我,你说怎么样,我就怎么样,你说怎么唱,我就怎么唱!如果你觉得唱这种中国式的说唱,才能让我转型成功,那我就去学!我现在不会,但我可以学得会!相信我!”

  李谦闻言,有些讶然。

  实话说,即便是他自己心里,也觉得让何润卿唱说唱,实在是有些不着调,实在是有些刁难的意思了,即便要转型,也没这么个转法的。

  说白了,这只是一种敲打!

  如果何润卿连这个都能接受,那么毫无疑问,其它本来就跟她路子差别那么大的风格,她就更没问题了,那帮她转型的事情,李谦自然就更有把握了。而如果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个……那好吧,这就正好是一个推拒的最好借口了。

  但是现在,何润卿的态度却居然是这样!

  她不推拒,不推诿,也不退后。

  她的话,甚至简单到只剩这一句:我不会,但我可以学!

  以她的天赋,再有这个态度,还有什么是行不通的?

  李谦抿抿嘴,然后点点头,低头片刻,他笑着抬起头来,缓缓地道:“润卿姐,接我刚才那句话,我还是决定要……嗯,呵呵,签下你!”

  何润卿闻言,不由愕然。

  ***

  嗯,第三章,更新完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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