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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章 如何把飞龙变成哈士奇


  “建立飞龙馆吧。”

  “恐怕不行,大人......”维克斯在旁边满脸歉意地说道。

  “怎么回事?”洛特皱眉看向它,“鞍座研发遇到困难么?”

  地精点点头:

  “大人,龙类的精神很强大,能够很轻易地抵御住控制系魔法的侵蚀,因此您要求的那种鞍座可能无法直接体现出效果。”

  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我们打算进行物理性的修改,这时就得需要用到您以前所提到的一个专业名词‘神经外科手术’”

  “具体的方法我们请教过记录者小姐,她也是在咨询了制药公司下属的器械医疗部门的人类之后,才知晓的。”

  听到这里,洛特不由自主地张了张嘴巴,有点说不出话来。

  人类对于医疗技术的掌握那么迅速?

  答案是肯定的,一些在医学造诣上有天赋的人,以前碍于生产器械的落后,很多思想全都被限制在了相当狭小的范围里。

  而到达制药公司的器械实验部门后,他们几乎是要什么,地精就给做什么,顿时每个人都开始把自己的思想放飞。

  像是如果发现身上淤青,那么在不切开皮肤的情况下,能否观察到里面的情形?然后地精们就做出了皮层透视扫描仪。

  生物研究者们几乎把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一一提出论点,在互相争吵研究过后,向上申请得到相应的器械工具,然后去模拟、实验、论证,最后得到科研成果。

  天才们的世界,我们并不能很好的理解,就像一卷试题,人们连题目都没弄懂,人家就已经给出100种的解题方案了。

  就是这样的一群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学者们,推动了整个社会前进的步伐,从而让我们的生活得到便利。

  当然,他们不单让人类获得技术进步,同时也让地下城的人工智能获得生物技术储备,双赢,就是这么个道理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在现在的地下城中,生物学方面的技术是要远远领先与科技的,要不是地精们有时间工坊的辅助,否则没有创新概念的它们,早就被脑洞极大的人类远远地甩在身后了。

  不要放弃幻想,一切技术起源与幻想。

  人类的优势在于幻想,而如果拥有把幻想变为现实的能力,那就可以创造出无穷无尽的可能性。

  “维基。”洛特抬头对着人工智能问道。

  “是的大人。”

  “神经外科手术,你知道多少?”

  “回大人,根据人类从动物身上的模拟研究报告显示:如果减少脑白质的话,可以让狂躁且急剧攻击性的动物安静下来,最后会起到很好的驯服效果。”

  把飞龙变成哈士奇??

  意识到这点,洛特不由为之一振,心中顿时有了想法,随即转头看向地精,说道:

  “以集体会诊的名义,召集所有对外科手术有造诣的相关医学专家过来,让他们给其中一条飞龙做神经外科手术,获取相关数据后,其他飞龙就交给医疗机器人负责。”

  只要给飞龙动完大手术后,让它们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,那时候就能通过精神魔法很好的控制它们了。

  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它们狂性大发的把游客一口吞了。

  “给飞龙意识中植入它们是一群'会飞的哈士奇'这样的观念,由智能鞍座发出并且直接控制,最后还得在鞍座上设置许可编码,只有通过授权后才能启动鞍座上的精神控制装置,之后就能让飞行员上天了。”洛特最后吩咐完,重重地背靠在沙发上。

  “您看起来挺高兴。”玛丽亚看他眉头舒缓的样子,自己也不由地为他感到高兴。

  能不高兴么,洛特现在心中可以说是充满了兴奋,因为这是第一次用到人类的技术,这也就证明当初鼓励他们发展生物学技术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
  偏科的地精们最终还是得由人类出手来补足生物学上的不足,这不由让洛特感觉,人类并非只是充当能量源而已,他们的技术在未来也会对地下城起到至关重要的程度——小魔女仅仅只是在药剂学上起到辅助作用,而外科手术之类的技术........小姑娘晕血........

  话说,飞龙算是飞行单位的话,那为什么不直接做出飞机给盟友?

  飞机可能会促进外面世界的科学进步,虽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低,但终究还是会对外界的人类发展起到刺激作用。

  因此,做出飞龙骑士团,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这种野兽身上,让他们觉得,比起科技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,还是驯服这种大型猛兽要来得靠谱。

  这样就能把他们的科技理念带偏,甚至限制住。

  而他们那里相关方面的人才如果真的想要发展科技,到地下城就行了,在城内他们想做什么都可以,但研究成果就不允许带去外面了,由人工智能实时监控着。

  掌握科技优势,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。

  地精们在收到命令后,立即开始兴奋的调度起来。

  现在时间是下午16点整,龙鳞制药总部下属的医疗分机构内的会议室中,几十名穿着白大褂的内科、外科、神经科、麻醉科、营养科、医疗器械专家等各方面的天才们齐聚在这里。

  他们之前还在做着各自的学术研究报告跟实验,随后收到一则通知,是语音助理发出的,说是公司老板需要他们到这里商议一件大事。

  什么大事?

  “语音助理说是领主给老板下达的指令。”其中一个年轻人端着咖啡悠哉地笑道,他倒无所谓,上面发布任务,下面跟着照做就行,不然自己团队的研发经费就没了。

  旁边的几个人纷纷点头,他们能在这里大展拳脚,最感激的莫过于老板了,甚至在他们心目中,地位比领主还要高。

  因为放在以前,在座的每一位学术权威最多也就在路边做做药剂,给人看个病什么的。

  如果不来这里的话,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们的技术会这么的牛逼——一看到那些先进的仪器设备后,脑海中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其他更加庞大的相关知识与可能性,然后一股脑的扑到研究上直至把脑海中的点子给弄出来。

  有句话说,是金子总会发光的,但这句话的前提是,金子得在适合的地点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,如果被埋没在坑洞中,就算是夜明珠也白搭。

  展示拳脚的舞台跟懂得相马的伯乐很重要。

  “下午好各位。”

  正当在座的天才们还在抒发感慨的时候,前面讲台旁的大门被打开,进来一位身穿OL职业裙,抱着文件夹,竖在一起的金色发型绕过脖子垂挂在胸口的秘书小姐——贝丝小姐无论什么时候看都是那么的光彩招人令人心生向往。

  当然她旁边还是像以前一样,时刻跟着一名全身包着破盔甲的家伙,这使得周围一些对秘书小姐有想法的人全都望而却步——据说有一次,一个家伙想去告白,结果还没近身就直接被她身边的骑士一把拽住扔远了。

  由此,'这骑士可能是她的男朋友'之类的传言就不胫而走。

  “各位。”贝丝小姐站在讲台上对着下面的学术天才们说道:

  “老板抓了条飞龙,要你们过去把它变成白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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