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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七章,农奴晋升的先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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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贝特朗!酒吧内的众人都睁大了眼睛。

  这位著名的箭术高手在格拉摩根伯爵领内可谓鼎鼎有名,他自从投降了莱恩伯爵之后,在战场上屡有建树,屡次立功,尤其是在剿灭野兽人的战争中,贝特朗经常成为左右战场的胜负手——他那一手箭术实在太厉害了,在战局焦灼的时候,贝特朗总是能够通过狙杀敌方首领,让人类军队夺取最后的胜利。

  投降之后,贝特朗连连被莱恩提拔,从弓兵排排长升到弓兵连连长,再升任夏隆森林巡防营的副营长,年薪三十个金克朗,贝特朗依靠着自己的实力得到了领地内所有人的尊重,甚至于有些骑士老爷偶尔都会和他聊聊天。

  因此,贝特朗渐渐有了一个外号,叫做“绿箭客”贝特朗,寓意他总是喜欢穿绿色的斗篷、紧身衣和他精准的射术可以和木精灵相媲美。

  “好的,马上就来,还要什么?”老板娘玛蒂赶紧点头,她谄媚地笑着,就差弯下腰了:“您这种大人物居然能光临小店,真是令人蓬荜生辉。”

  “哈~这有什么,习惯了。”贝特朗留着两绺长长的八字胡,他扔出一枚银币,落在吧台上,老板娘的手速堪比最强的游荡者,一只手从桌上抹过,油腻的吧台上就像什么都没出现过一样。

  酒吧内窃窃私语,直到一个酒鬼主动开腔。

  “贝特朗!你就要晋升骑士了?”

  “贝特朗!你晋升骑士之后还会记得我们这些泥腿子么?”

  “能请我喝杯酒么?贝特朗,我没钱了。”

  贝特朗面对众人的连连追问,他爽朗地大笑:“哈哈~哪有那么容易,你们以为骑士老爷是什么?你们以为湖中女士发个神谕,人人就都有机会当骑士老爷了?醒醒,一年只有三个名额!你们还是想想自己的表现能不能入莱恩伯爵的法眼吧!”

  “我没说我们能,我们是觉得你有机会!”一个留着长胡子,衣着邋遢的酒鬼说道,他有些忿忿不平:“我说,你请我喝杯麦酒吧,别的我也不要了。”

  “嘿,你个老家伙,你只是在意你快空了的酒杯!”贝特朗骂了几句,然后坐在了雷蒙的旁边。

  老板娘立即过来给贝特朗倒上满满一杯帝国黑啤酒,满的都快溢出来了。

  雷蒙有些不高兴自己的风头被贝特朗抢走,可是他确实没有什么能和贝特朗相比较的,年轻人虽然有些免不了地年轻气盛,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只是伯爵的士兵,连自由民的身份都没有,年轻人只能低头喝闷酒。

  酒总是喝得很快,雷蒙发现不知不觉中,硕大地可以容纳好几百毫升的大号木啤酒杯已经见底,伯爵的长戟兵端了一下杯子,然后将杯子放了下来。

  老板娘立即注意到了雷蒙的异状,她微笑地走到年轻人的面前:“客人,你要续杯么?”

  “唔……”雷蒙顿时陷入两难之中,喝一大杯帝国黑啤是他计划好的,但是如果喝第二杯,那就意味着又要再花八十个铜币,尽管长戟兵的薪水不错,钱也不能这样乱花啊。

  自小家贫,好不容易带着老母亲和弟弟逃难出来的雷蒙深知节约的道理,可年轻人的好面子又让他有些舍不得,老板娘的意思是你要么续杯,或者准备走人,酒喝完了不能一直滞留这是常识。

  许多酒客都暗地偷笑,这个伯爵的士兵毕竟还是太年轻太单纯了,对酒客来说,想赖着不走,杯底剩下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不动这是常识。

  就在雷蒙纠结是否要再掏一个银币续杯的时候,贝特朗又掏出了一个银币,他指着自己身边的雷蒙:“玛蒂,给这个小兄弟续上一杯吧!”

  “也是帝国黑啤?”玛蒂这下来了兴致,老板娘无所谓谁付钱,有人付钱就倒酒。

  “行吧,也是帝国黑啤。”

  雷蒙的酒杯也被满上了,年轻人总是有种错觉,那就是续杯的这一杯,倒得比第一杯要更满。

  “为什么请我喝这一杯?”雷蒙没有像很多酒鬼一样先喝了再说,他皱着眉头:“我想我不认识你……或者你不认识我,贝特朗先生。”

  “你认识我……我也认识你,你是从北边来的那个,进入了伯爵的长戟营。”贝特朗比了一个手势。

  手势的意思很明显,逃奴。

  布列塔尼亚知道很多农奴当了逃奴,来到了南方,骑士王理查本来有心派人来清查一下情况,可是随着混沌入侵和十万人丧命,王国的注意力被集中在抵抗蛮族侵略上面。

  等到莱恩杀死了埃吉尔,打退蛮族人之后,北方的诸公爵只能捏着鼻子吃了这个哑巴亏,因为调查的最好时间已经过了,而且平民死伤惨重之后也没法再查,许多东西变成了糊涂账。

  “所以?”雷蒙的声音中带着不悦。

  “我看见过你的训练,我见识到了你的勇气,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你,但是我要敬你一杯。”贝特朗接着说道。

  这下雷蒙明白了。

  他在进入长戟营中,曾经经历过一次最严峻的考验。

  这些长戟新兵们被示意穿上盔甲,手持长戟,排成阵型,在他们排好阵型之后,十几名全部武装的游侠骑士朝着这些新兵们发起猝不及防的冲锋。

  当时绝大多数新兵都吓得调头就跑,那一整排人只有两个人在原地站到了最后,其中一个就是雷蒙,骑士们在距离这些新兵还有两米时勒马停下。

  靠着这个,雷蒙最后成功转正。

  “好吧,感谢你,贝特朗先生,祝你身体健康。”雷蒙举起酒杯。

  “同祝!”贝特朗也端起酒杯。

  又是几口黑啤酒下肚,气氛逐渐火热,老板娘又端来了一些烤肉和下酒菜,男人之间就是这样很容易地熟络起来,众人大声地聊着哪些潜力股有机会晋升骑士,伯爵最青睐谁。

  讨论了一阵,话题来到了布列塔尼亚历史上,千年来唯一的五个农奴晋升为贵族的故事。

  大家对这个最感兴趣,农奴们大多不会算数,可是他们大致能知道,晋升骑士的机会变大了很多呢!

  从千年五个,到一年三个,这可是质的飞跃!

  “贝特朗,你知道那五个农奴的故事么?我们只知道华美丝女公爵的故事!”有的酒鬼大声嚷嚷,他们喝着劣质的大麦酒,不断地朝着贝特朗发问:“我知道你见多识广,还识字,能不能给我么说说?他们是依靠什么被国王陛下封为贵族的?”

  “这个啊,这个其实也不算什么秘密,既然你们想听,那我就说说看。”贝特朗对于识字非常重视,他在向莱恩投降之后就多次请求莱恩派人教他识字,经过一年多的恶补和原本的一点基础,贝特朗在农奴中算文化水平高的。

  “说啊说啊!”酒鬼们兴奋不已,没有吟游诗人也可以听故事,太棒了。

  “从谁说起呢……就从胡巴德说起吧。”贝特朗端起大木头杯子:“我第一个要说的是胡巴德,因为胡巴德的故事最简单。”

  “胡巴德是个普通的农奴,世代种地,没有什么实力,他只是很幸运。”

  “就像平日一样,有一天他进森林碰运气,看看能弄到点什么吃的,结果碰巧救下了一名受到女士眷顾的公爵嫡女,这名公爵嫡女被野兽人围攻,命在旦夕,胡巴德依靠着他的经验冒死救下了这位公爵嫡女,带着她逃出了森林,因为他的巨大功劳,国王封他成为一名骑士。”

  “哦,天啊!这位胡巴德先生真是狗(luck  dog)!”有农奴抱怨地说道:“我怎么就没这种好运气……接着说啊,贝特朗,胡巴德之后怎么样了?”

  “胡巴德的运气就到此为止了,他成为贵族的第五十二天就战死沙场,没能撑过自己骑士生涯的第一场战斗,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实力太差。”

  “嘿嘿嘿~”酒吧之内尽是幸灾乐祸的笑声,农奴可不是骑士老爷,他们没有经过踏实的军事训练,贸然被封为骑士草率上战场的结局早已注定。

  “第二个呢?”

  “第二个人叫做维耶,是里昂纳赛人,他是个私生子,一个伴有激烈情绪并陷入幻象的虔诚的年轻人,他总是声称自己见到女士的幻象,村里的人听了之后半信半疑,决定让他去村里的圣杯教堂里当个看守。”贝特朗说起了第二个农奴晋升贵族的故事:“在一个夜晚,维耶受到了女士的启示,他兴奋地使用礼拜堂里堆积的木材和从其他地方搜集来的碎片,建造了历史上第一台投石机……没错,正是我们王国现在装配的配重投石机,在北方蛮族南下劫掠的时候,维耶靠着投石机抛砸巨石击沉了蛮族的很多龙船,迫使蛮族杂碎撤退。”

  “战争结束后,维耶被骑士们带去觐见国王,他的设计得到了王国的重视,国王赏赐他五头山羊,三头大肥猪和一头牛,一顶铜制花冠和一个放满了金克朗的大铁盘子……据说这比维耶所能想象到的所有财富都要多,湖神女巫殿下晋升他为贵族,从此,维耶就成为了专门为王国设计、维修、制造和改进投石机的工匠。”

  “哎,这是看到了女士的幻象,受到女士的启示,我们普通人哪有这种运气。”农奴们又纷纷抱怨道:“贝特朗先生,你没有在乱讲吧?”

  “戏说不是胡说,改编不是乱编,我怎么会乱讲?这都是我问了骑士老爷,他们告诉我的。”

  好吧,又一条路被断绝了。

  “第三个人是温福特公国的博马舍男爵雅克。”

  “雅克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个普通的农奴了,他的父亲是个高级军士,还是男爵的监狱长,他的母亲是个有名的女裁缝,最擅长给领主老爷缝制精美的衣服,因此雅克自小就吃得好,长得高,还有机会跟着骑士扈从们训练。”

  “雅克就在这种情况下成长为一个强壮的美男子,年纪轻轻就成为了牧羊人。”

  “哇,又是一个好命的家伙。”酒吧内的酒客们纷纷点头,牧羊人可不是个低贱的活计,想要成为牧羊人,农奴自己要有一群羊才行。

  “这位年轻的牧羊人天生神力,又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,因此也得到了男爵老爷的女儿伊莎贝尔女士的青睐,据说这位伊莎贝尔小姐从那天开始就计划着如何嫁给他。”

  “机会说来就来,一天,雅克出门放羊遇到一伙绿皮的袭击,结果这位年轻的牧羊人不仅没有逃走,反而取出武器,高喊着女士之名,将这群绿皮杀了个干干净净。”

  “这件事惊动了女士,女士口头嘉奖了雅克,农奴们都将雅克视为公国的英雄,伊莎贝尔小姐趁机宣布破例授予雅克游侠骑士的头衔,国王也同意了。”

  农奴们又一阵唏嘘,心想谁能一个人干掉一伙绿皮?

  “故事到这里还没完,不久之后,伊莎贝尔的父亲也就是前任博马舍男爵战死,由于博马舍男爵的嫡子只是个游侠骑士(男爵的继承人必须拥有王国骑士头衔,否则不可继承爵位),因此伊莎贝尔女士发布了一个历练任务,谁能屠龙,谁就能够成为新的男爵。”

  “雅克和男爵的嫡子阿格哈万一起出发,两个人翻过山脉,找到龙穴,经过一番苦战,阿格哈万用剑斩开了巨龙的喉咙,雅克将剑刺入了巨龙的心脏。”

  “……”农奴们已经无F**K可说了,想要成为骑士老爷不仅要一个人能屠一伙绿皮,还要能屠龙?

  “雅克和阿格哈万都对对方的武勇深感敬佩,他们都坚称对方才是屠龙者,争执不下后他们回到领地让伊莎贝尔小姐裁决,伊莎贝尔小姐以刺穿巨龙心脏的人是雅克为由,宣布雅克获胜,之后伊莎贝尔小姐更是将自己嫁给了雅克,雅克也就成了博马舍男爵。”

  雷蒙已经嗦不出话,他感觉自己心底有什么东西碎了。

  那个东西,叫做梦想。

  想要成为骑士老爷,对农奴来说真是千难万难。

  “最后一个呢?贝特朗?”

  “很好!看来你们都明白自己的差距了。”贝特朗猛灌一口帝国黑啤酒,开始讲起了最后一个故事。

  “那么,做好准备了吗?我将向你们讲述最后一个农奴成为骑士的故事,也是最具传奇色彩的故事。”

  “那就是帕瓦尔的故事。”

  “从农奴,到圣杯骑士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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