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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1章 我全招了


毕竟1颗核弹轰过去,就连石头都烧成了琉璃瓦。

吸血鬼的再生能力再如何变态,每个细胞都已是分子形态,复活也就是空中楼阁了。

长生种不把人类的命当做回事,但却把自己的命视为全天下最珍贵的东西,所以他们是不会随便暴露自己的。

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们掌握住了新旧两个时代交替的机会,努力消除那些可能威胁到他们的东西。

时至今日,也就只剩下银这种邪恶的金属,算是真正能够威胁到他们的东西。

不过在长生种之中,还流传着1个传闻。

这世上还有1种非常特别的毒药,也能杀死吸血鬼,而这就是刚才那统领所说的狼毒。

才听到那侍卫统领提到狼毒,第3王女殿下的心就像是被人猛地揪了1下。

狼毒是1个仅仅存在于传说之中的东西,而且知道的人也是凤毛麟角。

如今地球上的长生种数量虽多,但是听说过狼毒的,却不会超过100人。

非得是要那些传承有序,从古至今1直延续下来的氏族长老,才有可能知道狼毒是什么东西。

黛芙妮之所以知道这玩意,是因为以前的她深受马克西姆利安1世的信任。

她很早就有资格,进入国王的私人图书馆,查阅里面的典籍。

第3王女殿下也是在因缘际会之下,在1本长生种长老写的笔记中,看到了对这种东西的描述。

按照那本书的记载,狼毒是1种毒,1种能杀死吸血鬼的毒。

它究竟是什么,书里却没有详细说明。

第3王女只知道,那是只会存在于狼人体内的生物毒素。

在人类还自命为地球主人的时代,人类社会中曾经出现过很多黑暗生物为主题的奇幻文学。

在这些狗屁文学作品中,吸血鬼和狼人就是其中的常客。

喜欢自欺欺人的人类总是说,这些生物只不过是文学虚构。

但文学虚构也是需要原型的,这世上就没有完全凭空捏造出来的东西,所以小说中的吸血鬼和狼人其实都是有原型。

吸血鬼存在,狼人自然也存在,而且这两种生物在地球上出现的时间也差不多。

只不过与那些奇幻小说描述的不1样,狼人不是吸血鬼,他们从来就没有形成过任何有秩序的组织。

在长生种看来,那就是1些被不知名病毒腐坏了大脑,所以就只知道杀戮的野兽。

所以把狼人与吸血鬼相提并论,这对每1个长生种来说,都是最严重的侮辱。

偏偏就是这些毛茸茸臭烘烘的大狗,体内却分泌出能杀死吸血鬼的生物毒素。

这种毒素与银毒的作用机理完全不同,但效果却差不多。

1经沾染狼毒,那就是无药可医,是必死无疑的。

如果要把狼毒和银毒做对比的话,狼毒的威胁肯定远低于银这种金属。

所以会这么说,是因为出现狼人的概率极低。

狼人远比吸血鬼更为稀少,而且也不是每个狼人体内都会产生那种名为狼毒的可怕毒素。

只有在各种极端因素全都满足的情况之下,那些大狗体内才会分泌出可怕的狼毒。

虽说如此,这也已经足够让长生种决心灭绝狼人了。

在这点上,所有的吸血鬼氏族都是站在1条战线上的。

正是他们不断地清剿,坚决执行杀无赦的铁血手段,所以狼人在几百年前就彻底灭绝了。

虽说如此,但据说源自于狼人的狼毒依然存在于世,某些野心家还在利用它们暗杀长生种。

因为其无色无味的特性,所以是防不胜防。

这就是黛芙妮在那本笔记上所看到的全部内容,那时的她只是当做1件奇闻异事来看。

但谁能想到,这东西居然真的存在,而且今天还弄死了她的父亲。

这个证据就是刚才那血焰卫队统领做的实验,因为只有狼毒才能在转瞬之间就让吸血鬼的血完全腐坏,

在黛芙妮接触政治之后,她1度对传说中的狼毒非常感兴趣。

传说中的狼毒无色无味,无法用任何简单的物理或化学方法检验出来。

而且它还有百分之百的致死率,所以堪称是暗杀极品。

为此黛芙妮曾经请教过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生物学家,想要更多地了解这种东西。

在新时代,生物学是少数对人类完全开放的自然学科。

长生种不允许人类接触很多自然科学,但是对医学,生物学则是网开1面。

这当然是有原因的,这是因为他们希望治下的人类能够尽量活得久1些。

谁都爱忠顺听话的家畜,但要是家畜寿命太短,那也是很烦心的事情。

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,所以在旧时代的时候,长生种就在资助人类中的天才。

吸血鬼的财团为他们提供资金和技术,帮助他们在医学领域获得1个又1个的突破。

前世那些赫赫有名的医药跨国企业,它们的身后几乎都有长生种的影子。

每年这些企业通过营造焦虑,让无数人乖乖掏腰包,接受对他们的过度医疗。

只要人类社会中出现突发瘟疫,长生种控制的企业就会全力研发疫苗和特效药,以此来大赚特赚。

从这点上来说,他们被称为吸血鬼,还真的是恰如其分。

长生虽然自称无所不能,但有1点却是非常遗憾。

只要1旦成为长生种,他们就会逐渐失去创新的能力。

所以就算之前明明是个天纵之才,但只要经过初拥成为吸血鬼,他们的能力也会逐渐消失。

不管是自然学科还是艺术领域,都是如此,而这也是长生种离不开人类的另1个原因。

黛芙妮温莎深知生物技术的重要性,所以她手下也有1支顶级团队。

因为没有任何可研究的实物,黛芙妮的人只能根据那些古籍上的记载进行推断。

根据他们的研究,那些聪明人猜测狼毒很有可能就是人类已知的狂犬病。

当然这种狂犬病毒肯定是超级狂犬病毒,而不是普通货色,所以才会在那些典籍中显得如此神秘可怕。

得出这个结论之后,第3王女的团队就以狂犬病毒为基础,进行深度研究。

这个项目已经进行了好长时间,但几乎没有任何进度,所以黛芙妮早有将其搁置的想法。

可是今天,黛芙妮却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狼毒。

在这1刻,第3王殿下脑中嗡嗡作响。

要是可以,她真想立刻赶到那个实验室,询问那些人是否是真的没有进展,还是说他们已经复制出了狼毒。

“帕拉慕!你这只卑贱的猪!

你竟敢在酒中下毒,谋杀了我的兄长。

你们快放开我,我要把他碎尸万段!”

克拉肯公爵此时又开始咆哮,他的声音惊醒了黛芙妮。

当她看去时,她发现自己的叔叔正在上蹿下跳,试图靠近那个木雕泥塑般的侍酒官。

虽然公爵很愤怒,但是4个血焰卫队的成员却是1步不让,完全不给他靠近那个罪犯的机会。

“公爵的,请冷静1点。

在没有审问清楚之前,谁也不能触碰帕拉慕。

毕竟你也不想被人误认为是打算杀人灭口,公爵,你说是不是这样?”

血焰卫队统领的冰冷话语让克拉肯瞬间找回了理智,于是他悻悻地赞站住了。

刚才至少有上百人都看到,国王是喝了那侍酒官倒的酒才中毒的。

卫队统领也已证实,毒就在酒里。

名叫帕拉幕的侍酒官现在已经被确认就是弑君者,所以现在任何试图伤到他的行动,都会被认为是别有用心。

“帕拉姆,你说,你为何要谋害王上?”

卫队统领的这声断喝,让侍酒官的灵魂重新回到了身体。

在下1刻,帕拉姆浑身1震,终于从呆滞中解脱出来,然后这个人立刻开始高声叫屈。

“统领大人!诸位大人!我冤枉啊!

你们都清楚,我跟王上的情分。

我已经跟随陛下300多年了,我怎么可能毒杀他?

这不是我干的,我绝对没有在酒里下毒!”

“事到如今,你还想狡辩?

王上所用的酒和杯子之前都是由你保管的,如果不是你,又是谁有机会在酒中下毒?”

“统领大人,我确实是1直都抱着它们的。

啊!不对!我想起来了,今天早上还有人碰过它们。”

“什么?谁碰过这些酒?

你这个混蛋,你怎能让其他人接触王上的酒?

你是不是和他有图谋?快说!他是谁?”

侍酒官交代的情况不但让卫队统领勃然变色,而且也让王座之厅中的所有人摩拳擦掌。

这些人原本以为今天只是来当给国王助兴的工具人,却没想到今天有这么多的瓜。

他们先是吃了公爵家的瓜,接着又吃了巴托里家的。

这些都是足以让英格拉姆王国贵族们兴奋整整1年的段子,没想到这还不是大戏。

真正压轴的大戏,是国王被人像条狗1样毒杀。

现在行凶之人又开口交代,说不定幕后主使者就要出现了。

这样的秘辛足以让1个最不喜欢8卦的人为之疯狂,所以下面的人无不觉得今天他们是来对了。

面对着血焰卫队统领的那双眼睛,侍酒官艰难地吞咽了1下唾沫,但却没有立刻张口。

他的眼神开始游移,似乎是遇到了比生死更为艰难的问题。

“帕拉幕,你要是不说,我就把你封在水泥柱里,然后再沉到海底。

为了不让你太过寂寞,我会让人在你的水泥棺材里倒1箱圣甲虫的。

对!你没听错,就是那种只喜欢吃血肉的圣甲虫。

我想以你的这副身板,撑个十几年应该没有问题吧?

不过你夜不要害怕,十年1到我肯定会把你再捞上来。

我会让你复原,然后咱们再继续下1个循环!”

“不!不!不!你不能这样!”

听着从那统领口中说出的惨烈刑罚,侍酒官顿时脸色大变。

其实不光是他,就连那些旁听的贵族们也都忍不住夹紧了自己的双腿。

“大人!我说,我全都说!

今天早上的确是有人接近我,他,他就是摄政王殿下!”

终于说出了那个名字,侍酒官像是被抽掉了脊梁1般。

他完全失去了全身的力量,立刻瘫软在地,而阶下的吃瓜群众们则是再次张大了嘴。

在所有的人中,摄政王殿下是最懵逼的,所以他的嘴张得比其他人都要大。

太子就这样被惊得目瞪口呆,直到两个血焰卫队的成员上来扭住他的手,太子殿下这才惊觉。

摄政王立刻就努力挣扎,可是他那可怜的实力实在是不值1提,所以他很快就放弃了。

虽说如此,那两名卫队成员也并没有太过份。

他们只是紧紧夹住了太子,不让他乱动而已。

冷眼看了1下已经束手就擒的摄政王,血焰卫队的统领深吸1口气后继续逼问。

“帕拉姆,你接着说下去。

你把话说清楚,摄政王殿下是什么时候和你接触的,他具体做了什么?

你要老实说,当着所有人的面说。

若是你的话有任何虚假,你1定会生不如死。”

如果说此前统领的语气是寒气森森,那现在这位指挥官的声音就已经冷得足以让水结冰。

王座之厅虽大,这里的人虽多,但此刻却是鸦雀无声,堪称是落针可闻。

被卷入旋涡的太子殿下此时还大张着嘴巴,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,人们只能听到那侍酒官呼哧呼哧的喘息声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侍卫统领的逼迫起了作用,侍酒官稳了稳心神,开始详细交待之前发生的事情。

“今天1早,我就在王上的起居室外候着,随时等待召唤。

王上今早召见了几位重要官员,他们需要落实今天庆典的1些细节。

在他们商讨这些事情的时候,我1直就在外面的走廊候着,然后摄政王殿下就来了。”

作为马克西姆利安1世最信任的队长,今天的统领同样也很忙碌。

今天光是这王座之厅,就会有数百人进入,而这还不包括那些进入王宫的人。

今天是与国同庆的日子,所以很多以前没有资格进入王宫的人也蒙受恩典,得以进入英格拉姆的王宫。

这些人的到来必然会让安保工作量剧增,而这些都是需要这位统领随时进行处理的。

帕拉姆所说的有官员觐见,统领是知道这件事的。

今天的统领无法像以往那样随时守着马克西姆利安1世,但是国王要见什么人,他还是清清楚楚的。

马克西姆利安1世今早所见的,都是宫内厅的官员。

这些就是负责今天盛典的具体操作者,而国王则是这场盛典的主角和导演。

所以他当然要在大幕拉开之前,与这些做具体工作的人最后核对1遍。

至于摄政王殿下,他其实并不在今早需要觐见的官员清单上。

虽说摄政王殿下在今天的盛典上也有重要戏份,但那只需按部就班执行,没有任何可能会搞砸。

英格拉姆的摄政王殿下虽然既不聪明,又不受他的父王喜爱,但太子殿下却也不是蠢到无可救药。

国王对这位儿子的态度,在英格拉姆不算是秘密。

马克西姆利安温莎曾经对自己这个儿子亨利温莎抱有期望,亨利温莎1生下来,就开始接受以后要成为王的训练。

马克西姆利安1世给了太子所有最好的东西,但也可能是因为如此,这位未来之王却长残了。

国王是要承受王冠之重的,而这个重量非同小可。

英格拉姆的太子殿下仪表堂堂,但这似乎也就是他唯1的长处了。

这位太子好像有某种天赋,有某种能够把所有事情都弄得1团糟的特别能力。

太子殿下用了十年时间,耗尽了国王最后的耐心。

好在他还有作为吉祥物的作用,所以国王也只是让他坐冷板凳,没有采取更进1步的措施。

如今所有的王家活动中,太子殿下的主要作用的就是活动的布景板。

这对父子虽不能说是相看憎厌,但至少马克西姆利安1世是不会给他的儿子什么好脸色的。

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太子殿下通常都是尽可能躲着他的父亲。

除了那些必须要出现的场合之外,太子殿下几乎从来不主动和他父亲同时出现。

可是今天,太子却主动进宫了,这确实是反常的。

由于他是第1个流程中的必要任务,而且他毕竟是太子,所以侍卫只是让太子先等等,不可能阻挡他见国王。

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太子殿下才会有机会和侍酒官1起待在了走廊上。

当侍酒官开始交待之时,黛芙妮偷偷观察着她的哥哥。

因为离得比较近,黛芙妮看得很清楚。

她的哥哥现在极为狼狈,堂堂太子已经不是靠着自己的力量站着了。

现在他之所以还没有趴下,那是因为他身边的那两个国王卫队成员。

没有那两个抓着他,这位摄政王和瘫软如泥的侍酒官不会有任何不同。

对于自己的这个哥哥,黛芙妮的态度向来都是恨铁不成钢。

作为温莎家族的长子,她的哥哥本该发挥自己的作用。

他不必英明神武,只要他有60分的表现,就足以震慑住那野心勃勃的叔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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