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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蛛丝马迹


听着电台,突然间周余臣好像想明白了,为什么繁花要来帝下之都找死了。

  不是红玫瑰有后备隐藏能源,而是繁花不得不来帝下之都。

  明国要为超能力制定新的标准,那么就意味着繁花所秉持的“超能力者越癫越强”的纲领将被推翻。

  是了,明国怎么可能会容许这样的话语成为真理呢?

  如果要说这个世界谁是最强的超凡者,或许众说纷纭,单就周余臣知道的版本就不下十个。

  有人说告死鸦神话部的都督麒麟,是最强的超凡者。因为他就是目前任何探查仪器能够测量到的,拥有最多灵力修为的人。

  有人说是南欧教廷的保禄十二世,作为上帝在人世间的化身,一举一动就能调动整个西方世界积淀的数千年的圣光信仰。

  还有人说是最强的超凡者是天狗会会首刘福林,虽然其流亡海外,但依然是大明的心腹大患,近年来还不知道从哪学来一套名为《巴蛇吞天拳》的功法,功力也是愈发的深不可测。

  但是如果是谁是这个世界最强的人,那么答案只有一个——大日皇帝白清羽。

  这个男人只是七级超凡者,超能力甚至没有任何攻击性,但是没有人敢否认,大日皇帝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人。

  那么按照纳维达德精神病院研究出来的一系列超凡理论,大日皇帝白清羽无疑就是整个世界上最癫的人。

  明帝国作为占据了整个地球的一半的超级强国,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皇帝是这个世界上最癫的人的事实呢?

  所以无论如何,“超能力者越癫越强”这句话是必须被推翻的,并且必须由明帝国推翻。

  而繁花之所以能够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,法理上就来自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只要涉及超凡,就是以“超能力者越癫越强”为基础理论进行活动的。

  明帝国推翻这项理论的动作,对于繁花来说无疑是在掘他们的根。

  周余臣不知道红玫瑰到底是怎么肘赢牢大,打赢复活赛的。

  但是他知道,红玫瑰或许是收到今年全球超能力者大会开展的内幕,这才狗急跳墙前来帝下之都,想要拉一坨大的。

  自己这个卧底,属实是不小心被发现了,招了池鱼之灾。

  吕子琴的案子,估计就是红玫瑰发现自己后给自己打的一个招呼。

  结果他们没想到被朱招娣给捡漏了,这才有了“舔狗男”替吕子琴报案这一说吧。

  想到这里,周余臣突然觉得与其在这里担心繁花找来会怎么样,不如自己去提前把繁花找出来。

  猜到了繁花的真实目的,他笃定繁花现在比自己更加不希望被注意。

  所以现在不是他周余臣怕繁花,而是繁花怕他周余臣闻着味找上来的。

  既然吕子琴一年前没案发,现在又何必来撩拨自己呢?

  现在好了,当周余臣搞清楚繁花的目的后,攻守之势异也。

  繁花的手段犀利,我周余臣的手段也未尝不犀利。

  不过周余臣很快又不奇怪繁花会做出这样的选择,一群癫子,他们想出什么狠活周余臣都不奇怪。

  红玫瑰就是这样一个,一切只凭自己的热情去做事的男人啊。

  说实在的,周余臣有的时候都不敢相信,整个繁花中最像正常人的红玫瑰,会是那个将整个纳维达德精神病院屠杀殆尽的癫子。

  于是周余臣的视线再次回到了一年前吕子琴的案子上,他觉得只要自己盯住吕子琴被杀这一点死咬住不放,就能抓住繁花组织的位置了。

  想到这里,周余臣索性停车,跟局长老黄和副局长老杨通了话。

  这次他需要查一下整个外环区的卷宗,涉及到如此多的卷宗调度,不再是老杨打个报告,周余臣去外环东分局调资料就行的。

  走程序走了三天,上面关于批准周余臣调取卷宗的的同意函件才传下来。

  和函件一起的,还有这些案子的卷宗,都已经提前解送到外环东分局,周余臣随时可以去那里调取卷宗资料。

  来到外环区东分局的周余臣,领出了已经被欧若拉筛选过的命案卷宗,将里面的留影香一一点燃,随后一具具残缺的肢体就出现在了周余臣的眼前。

  吕子琴是繁花组织一年前用来给自己打招呼的,但是被朱招娣破坏了。

  那么繁华组织在之后还有没有继续给自己打招呼呢?周余臣倾向于会的。

  那么为什么自己没有收到呢?

  他猜测,繁花组织既然探听到自己是个神探,所以应该会用比较有难度的案子来给自己打招呼,比如说案中案什么的。

  可惜繁花组织可能忘了,明帝国坐拥世界之半,帝下之都又是明帝国的心脏,这里聚集的人才又哪里会少?

  所以繁花犯下的案子,很有可能全被其他人给解决了,就算没解决也是暂且搁置,不会专门来找自己接手。

  而现在,周余臣就要从近一年,凶杀案中尸体出现破损的案子里,找到哪些尸体是繁花的杰作。

  只要确定了尸体,给自己一点时间,抓住凶手根本不难。

  很快,周余臣就筛选出了好几个腹腔出现破损的案子。

  因为其中几个案子被并案到连环凶杀案中,那些个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往往凶残至极,只有击毙没有逮捕一说,这才让他们替繁花背了几个锅。

  模仿案,这个凶手玩得挺花的啊。

  又将所有案子过完,周余臣将自己需要的案子资料拷贝出来,拿回了自己的家。

  他找来一个黑板,按照地理位置分布,将每个案子的现场照片贴在上面。

  这些案子其实分布得没什么规律,各行各业的人都有,死亡时间也各不相同,死法更是各有各的精彩。

  如果不是周余臣留意到,这些死者尸体丢失的一部分不是致死原因,而是死后被人割除的,他还无法将其归为一类。

  毕竟割掉肝脏肾脏之类的,周余臣还能猜测是不是凶手在为人类组织的再流转做贡献。

  但是这割掉脾脏和肌肉拿来做什么?英格兰哈吉斯?

  那么凶手是怎么模仿得那么像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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