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六章 西出玉门(二)
玉门关,位于西境与中州地界交接处。
西出玉门,一条长线,走的就是最近,最直的那条线路。
宁奕和丫头各自骑一匹黑背红鬃马,阳平城门走出,清风吹过,眯起双眼,鬓发飞扬,跨马踏地两三步,鬃毛与衣袂齐飞,煞是威风凛凛。
意气风发。
身后四位黑袍麻布斗篷的女子,两两坐在一匹马上,见此一幕,看得神情一滞,“神仙眷侣”两个字,在脑海里浮现,挥抹不去。
这等音容风采,看起来哪里还有丝毫“撑伞小厮”和“青衣侍女”的样子,倒是珠联璧合,绝配一对,简直就是行走江湖的两位“年轻大侠”。
的确有三两分风采,但算不上卓然。
两人在一起并肩的风采,此时此刻,夺人眼帘,但大多来自于那位“青衣姑娘”。
裴烦拿星辉法门抹了面颊,让她看起来不至于太过招人注目,留了六七分神韵,仍是十分好看,身段带着一股玲珑剔透,冰雪聪明。
至于宁奕身上的“势”......
正义凛然倒是谈不上,宁奕血液里流淌的,就不是名门正派的作风,师从赫赫有名的西境蜀山东岩子赵蕤,可教他拎剑的是“大恶人”徐藏,所以他兜马转了两圈,目光扫了一眼身下,环抱黑铁盒子的斗篷女子便机敏的发现,这位蜀山小师叔望向外人的眼神,总是多变,嬉笑怒骂,但瞳孔深处的色彩却万年不变——
平静里带着三分木然。
满不在乎,没有感情。
除了望向他身旁的那个青衣姑娘。
那位青衣姑娘,估计是姓宁的很重要的人。
传闻天都那位姓宁的,得了徐藏真传,想必一路走到星辰榜第一,前前后后杀了许多人。
现在一见,她深信不疑。
这就是一种某一刹那,不经意间,释放出来的“势”。
四位斗篷女子,先前上马之前,做过了自己介绍,为首的那位姓闫,叫闫绣春,其余三位,放不太开身段,面对外人万分不适,压低斗笠满面冰霜,只是简单说了一下,语速太快,宁奕也没什么去记,只记得四人分别对应春夏秋冬。
众人都已经翻身上马。
其中最显眼的......不是宁奕和丫头。
而是柳十一。
那匹瘦小而羸弱的红驹,脊背颠簸,瞪着柳十一,不愿意让其坐上自己的后背。
剑痴手段温和地忙活了半天,发现这匹红驹热衷于跟自己玩这种“游戏”,一遍又一遍,不厌其烦,于是一只手掌搭在红驹头盖骨,俯身缓慢耳语,“不听话就把你炖了,大不了花钱再买一只。”
剑气透掌游走,在体内掠行一圈,缓慢收回掌心。
柳十一微笑看着红驹。
那匹红驹两眼泪汪汪。
柳十一翻身而上,坐在红驹背上,也不说话,双手搂抱着“长气”,就此进入了悟剑思索之中。
耳边传来整整齐齐,高呼的一声。
“合吾——”
志成镖局,三四辆镖车,不算宁奕三人,十来号人马,就这么出发了。
......
......
天都地界,说太平也不太平,说不太平也太平。
归根结底,还是钱财二字,求而不得,不如去抢。
大隋律法庇佑之下,四境之内,三司所过之处,倒是一片安稳。
怕就怕,有些地界,过于偏僻,三司手短,强龙不压地头蛇,商贾运输货物之时,需要一个安全的保障。
于是就有了“镖行”。
镖字拆开,左金右票。
受人钱财,替人消灾。
行镖之时,喊一声“合吾”,意味着“和和气气和平共处”,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,中州地界的镖行能把生意做大,背后有金主在做着支撑,三司所设立的驿站,客栈,都会给大镖局相应的优待和好处,志成镖局的名声不大,但低调做人,实力不俗。
宁奕驱马与洪尘并肩,先前在阳平城,闫绣春花了大价钱,好不容易才请动了这位总镖头儿子押镖,押送的东西,自然就是她时时刻刻都搂在怀中的铁盒。
对自己的到来,这位“洪姓大师”明显不快,但宁奕表示自己只是一路同行,并不会是抢占生意,而且把那袋金叶子塞到了洪尘怀中,双方半推半拒,洪尘接下,并且承诺会保证宁奕三人到玉门关前的平安。
宁奕笑着拱手言谢。
他之前站在镖局门前,出手按伞弹鞘的动作做得极为隐蔽,除了闫绣春,整座镖局出行队伍,上上下下,都不知道,这位黑衫少年,其实是一个“颇有三分修为”的修行者。
此刻押镖出行。
宁奕来到洪尘身边,笑着问道:“洪镖师,贵局生意近来如何?”
洪尘犹豫片刻,点了点头。
“尚可。”
路途迢迢,宁奕第一次来大隋世俗行走,镖局镖师,虽不一定吃百家米长大,但一位真正成熟的镖师,一定走过了数百个不同的地方,大隋天下别的优点没有,就是版图宏大,风土人情,世俗道理,刻在书籍里,天都书库到处都是。
纸上得来终觉浅。
想要学到些什么,就不能高高在上,而是要把身子俯得低一些,再低一些。
宁奕从西岭最低处走出,他从未觉得自己何时高贵过,如今只是换了一个地方,从阳平西出,听说要经过不少城镇,大大小小,五天四夜,趁机请教一二,套套近乎,开开眼界。
宁奕在清白城生活的时候,最讨厌也最厌恶的人,不是那些御剑飞行的修行者,那些修行者,对他而言,是天上的“仙人”,不食柴米油盐酱醋茶,不知世间冷暖温饱,自己距离太远,连门槛都摸不到,索性也不会去讨厌和嫉妒,心底倒是有三分羡慕。
他讨厌的是清白城里的权贵。
最讨厌的是清白城里的年轻权贵。
因为宁奕能够看见那些年轻人纸迷金醉的样子,大把大把银两抛出去,西岭城外尸骨未寒,城内烟火升宵,载歌载舞,这样的场景,两相对比,前者根本不忍去看,但在西岭地界,比比皆是。
烟花倒比白骨白。
所以宁奕最不希望自己成为的,就是这一类人,如今他踏上了修行路,就算没有剑行侯的受封,世俗间的钱财也已是身外之物。
宁奕并没有忘记本心,而是不断提醒自己。
当自己有力量了,不做滥好人,更不做只顾自己享乐,却将濒死者拒之门外的冷漠之人。
宁奕借着刚刚那句话,打开了话题,问了洪尘一些天都地界的近况,中州的城池治安非常稳固,一些偏僻地段没有三司庇护,但是城内子民倒是可以安然无虞生活,不用担心被拒之门外,一场大雪之后便埋骨地底。
洪尘看着宁奕,眼神有些疑惑,皱眉道:“宁公子不是本地人?”
宁奕摇头道:“西岭出身。”
西岭出身?
洪尘看着宁奕,实在没有想到,这位出手阔绰的黑衫“公子哥”,竟然出自大隋最荒凉穷困的西岭?看姓宁的小子,却不像是西岭的那些土包子,西岭那边的土财主,本着“宁做鸡头不做凤尾”,甘愿在西岭荒城买酒买醉买美人买春宵,也不愿意买西境长城一张通行证,有些老死在西岭,有些则是家族生根扎地,不断汲取荒瘠土壤的生命力,来“壮大”自己。
西岭的那些年轻权贵,放到天都根本都排不上号。
就算放到阳平,也都没什么可比性。
洪尘看着宁奕,道:“你出身西岭,为何要来内境,不在那边享福,跑过来走江湖?”
“世界那么大,我只是想看一看,前不久看了天都,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,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要跨越西境长城?”宁奕笑道:“天都比宁某想象中要好很多......有山有水有镖局,百姓安居乐业,幸福安康。”
洪尘笑了笑。
他伸出一只手来,中指拇指微微摩挲。
“有山有水有镖局,不假。”洪尘淡然道:“但百姓安居乐业,那得有这个。”
银两。
钱财。
洪尘的这句话说得倒是实在。
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,就算你是盖世大侠,就算你有绝世才华,又有何用?
寸步难行。
一句谚语,老俗话了,银两不是万能的,没有银两是万万不能的。
话糙理不糙。
宁奕笑了笑,不置可否,“洪镖师的父亲,名叫洪志,这个名字我可听说过,赫赫有名的大隋镖行‘元老’了,一双铁掌,看试手,补天裂。仅仅是你父亲‘洪志’的名字,就可以让你这辈子生活无虞,坐拥花不完的金银财宝,为什么要出来走镖?”
洪尘淡然道:“做一件事情,需要很多理由吗?”
他看着宁奕,道:“在下没什么故事,宁先生,让你失望了,我是一个不安分的人,我父亲再有声名和钱财,那也是他的,与我无关。”
“之所以来押镖,是因为我喜欢这种生活。”
洪尘顿了顿,道:“江湖,沉浮,生,或者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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