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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8章 农庄法


殿内寂静,只有这老臣声音在回荡。

  有人心都揪了起来。

  陛下刚才说的已相当明白,你可真是头铁啊。

  这老臣名为唐济,是都察院御史,负责监督北方两州,也算都察院的老人。

  “陛下春秋鼎盛,何必急于一时?”

  任谁都能感觉到,这位老臣并没有其他意思,是真的为了国家。

  他说的也没错。

  农庄法推行只在延州有成功经验,那还是州牧李福曾是军中将领手段特殊,才正常进行下去。

  换做其他地方,能成功吗?

  不起祸端就不错了。

  而陛下还年轻,完全没必要着急,徐徐图之即可。

  “朕知爱卿忧国之心,然大陆局势紧张,我大宁跟梁国矛盾不可调和,又跟魏国起了争执,朕一日不敢懈怠,推行农庄法是为国家积蓄,是为当面临战争时,能有应付之力……尔等可知朕的难处?”

  “臣惶恐。”

  御史唐济开口道:“臣自会为农庄法推行尽一份力。”

  他们都明白。

  跟梁国几次起了战争冲突,根本无法调和。

  几次落败,必然会蓄谋报复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
  原本跟魏国表面关系维持的还算不错,又有联姻之好,可因去年打击魏商之事,两国关系也降到了冰点。

  说的没错。

  战争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来。

  国家必须要有积蓄有准备。

  听到这里,朝臣们面色都变得凝重了一些。

  他们能够感同身受陛下的压力。

  他背负的是整个国家!

  情也说了,理也说了。

  自然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。

  “今日朝议之事形成纪要,通传各州,把朕说的话原原本本传出去!”

  基本都是他一人说,也没有反对之声。

  关宁其实都做好了要杀鸡儆猴的准备。

  先解决一些阻力。

  可竟然很少有人谏言。

  现在朝臣官员们就这么识趣吗?

  关宁都有些惊奇。

  不过应承是应承,关键在于执行。

  他要的是结果。

  提高官员薪俸由吏部操办,征兵一事由兵部负责。

  关宁主抓的就是推行农庄法一事。

  最早农庄法的构想其实是李福提出来的。

  他效仿自己在南方打土豪分田地,把地主上农的土地都收到了官府手中。

  这些土地成了公田,李福便把这些公田租给了老百姓,也就是老百姓成了官府的佃农。

  不过田租要比地主收的要低,得到的收益也高。

  官府不会剥削佃农。

  可李福发现老百姓对这种方式较为排斥,从事农耕的意愿并不强烈,也就是说积极性不高。

  他又更改了模式。

  以签订协议的方式,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。

  在承包期间,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,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,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。

  产出的粮食越多,你得到的就越多。

  毫无疑问,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,他们付出的多,收获的也多。

  在实行之初,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,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。

  这让李福见得其利,便加以推广,并继续改进。

  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,统一分包,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。

  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。

  总之是按劳分配。

  付出的多,收获的就多。

  在这种方式之下,农户们积极性大大提高,且干劲也是相当的足。

  为了提高产量,集体农耕,集体劳作,还一起兴修水利。

  这就像是一个农庄,因而被称为农庄法!

  后来,李福又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。

  他雇佣大批种庄稼的老农好手,专门传授农耕技术,还实行统一耕种,在关宁看来,李福已经达到了科学种植的程度。

  他把种地的每一个流程细化,开垦,耕种,浇水,施肥……

  古代并没有化学肥料,只能用人或动物的粪便。

  他还安排了专人研究,怎么能把粪便发挥出最大效用。

  什么时候施肥,该施多少。

  都有细致的研究,有了成果以后再编写成册,教授给农民。

  一个统领几万人的将军,却在种地一道上做的如此精细。

  听之实难想像。

  可这却是真的,也是关宁底气所在。

  李福的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。

  关宁认可这种制度,并结合自己的见识经验,又进一步完善。

  实际上,这应该算是计划经济的一种。

  在生产力不发达时,计划经济其实相当实用。

  用现代的词来解释,农庄法的难处在于所有制的改变。

  将原本属于个人的私田转为了公田,以实现资源再分配。

  平均!

  是农庄法的核心!

  一个地主有一百亩良田,把他的田分给另外没有地的十户农民。

  这样平均下来,每户人家就有十亩地。

  在这个过程,必然会触及到地主上农权贵势要之家的利益。

  这也是矛盾所在。

  尤其是在全国范围的推行情势又不一样……

  在关宁面前摆放着一本文策,封面上写着论农庄法四个字。

  这是密仓府府丞杨俊才所写。

  年前外巡去边境之时,路过密仓府,关宁跟其提出农庄法一事。

  当时杨俊才提出了推行之难点,无需抵制,也无需阳奉阴违。

  只需倍之。

  即可将农庄法完全破坏。

  所谓的倍之,其实是加倍处之。

  将原本要打击的地主上农扩到中农,甚至再继续扩大,那就会成为苛政。

  少数缙绅变为多数。

  农庄之法立可破!

  同理,任何政令都适用于此道。

  关宁询问解决之法。

  杨俊才提出异地办差之法,这样就能阻断地方势力跟官员们勾结,能够秉公办理,把农庄法执行下去。

  可这样一来,新的问题又出现了。

  古代交通不便,异地通行不畅,更为重要的是异地来的差吏不了解实际情况。

  又怎么能顺畅执行。

  关宁把这个问题交给了杨俊才,让他写一篇策论,等返回京时交给他。

  杨俊才完成了。

  他走遍乡野,问询老农,实地查探,又去请教了诸多官员,写出了这篇执行之策。

  关宁已经看过,觉得大有可为,尤其对于倍之破坏之法,有很强的针对性。

  不过他觉得还有些欠缺。

  应该再加一条他要用的方法,不从者杀之即可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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