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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4章 救人


  清晨,耀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打在夏沫身上,干枯的能量迅速得到补充,全身暖洋洋的,毛孔都懒散的透气。

  突然不远处传来几声微不可察求救声,断断续续。

  夏沫猛地睁开眼睛,微微皱眉,谁这么不怕死竟然进深山。

  抿着唇,“先救人再说。”

  挥手把椅子收进空间,拿出一把砍刀别在腰上,循着方向走去。

  扒开茂密的灌木丛,抄小路靠近,在陡峭山上如履平地,很快找到声音的源头。

  砍掉藤蔓穿过去,入眼的就是一匹凶狠的恶狼仰着头对着树上两个人龇牙,口水不争气的往下流,它跟前是一只被咬死的野鸡。

  狼抛弃地上的野鸡,扬起锋利的爪子助力往树上爬,就差一只手的距离就能抓到那两个人,最终跌倒在地。

  野狼不放弃,不停的尝试,试图把树上的人拽下来,吞进肚子里。

  粗壮的树干上全都是抓痕!

  触目惊心。

  树上的两个人没见过这种场面,吓得花容失色,两只手死死的抱着树干瑟瑟发抖,嘴里喊着救命。

  这两个人不是别人,正是包包子和丰弘义。

  丰弘义一只手支撑着推着包包子往上爬,另一只手拿着木棍死死的盯着野狼,时刻准备着对准野狼的头抡过去。

  包包子不会爬树,能爬这么高全靠他推上去的,小腿不停的颤抖,艰难的往上爬,爬了一点距离,她眯着眼松了口气,对他伸手,“来,我拉你。”

  丰弘义握住她的手,往上爬,没踩稳脚下一滑,直接掉了下去。

  包包子见状使出吃奶的劲拉他,胆战心惊的看了一眼扑过来的狼,惊呼一声,“不要!”

  丰弘义双腿悬空在半空中,抬头见包包子紧张的眼泪都出来了,“别哭,松手吧。”

  在危险的境地,她没有松开他的手,没有放弃他,这就说明他的选择没错,没有白救她。

  不是白眼狼。

  “不要。”包包子两只手发白也没松手。

  野狼逮住机会,一跃而上,锋利的爪子就要抓到丰弘义身上。

  见状,夏沫眼睛一拧,抄起砍刀对准野狼快准狠的扔去。

  砍刀精准的插进狼的背部,半空中的野狼直直的跌落在地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
  丰弘义睁开眼,意想之中的疼痛没有袭来,低头看了一下身体,一点事都没有,惊异的瞪大眼睛。

  怎么回事!

  “夏沫!”包包子欣喜若狂的吼了一嗓子,红着眼眶,眼泪滴答滴答的往下流。

  是夏沫像天使一样出现,救了她和丰弘义!

  她亲眼看见夏沫拿出一把砍刀对着野狼扔去,野狼就被杀死了!

  丰弘义扭过头看过去,就见野狼躺在地上发出微弱的喘息声,夏沫站在不远处。

  狼,死了?

  被夏沫杀死了?

  太……不可思议了!

  惊愕的愣了一下,缓过神之后,从树上一跃而下,稳稳当当的蹲在地上。

  张开双手把包包子接下来,包包子脚有些虚软,踉踉跄跄的跑到夏沫跟前,全身关注的看着崇拜的对象,“谢谢你救了我和丰弘义。”

  “如果不是你及时赶到,我们有可能就……。”

  话说到后面,有些哽咽。

  在她最绝望的时候,夏沫出现拯救了她。

  丰弘义踢了踢只有一口气的野狼,脸上还是惊魂未定,难以置信的看着夏沫,“真的是杀了狼?”

  包包子鼓着腮帮子瞪他,“我亲眼所见!”

  “不是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就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。”

  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  丰弘义对夏沫道:“谢谢,你救了我的命,以后有啥事需要我办,你尽管说!”

  夏沫微微点头,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,问,“你们怎么森林中央来了,这里很危险。”

  “我们来捡柴,想着采点野果回去,不知不觉的往前走就迷路了,接着就倒霉的碰到了这只狼。”包包子叹了一口气,“真倒霉。”

  心里一万个后悔,早知道就不贪嘴找野果了,差点命都没了。

  都怪她。

  丰弘义摸了摸后脑勺,没有哄人的经验,看了一眼包包子鼓起来的小脸,“喂,包子,你皱眉的样子真丑,别苦着脸了。”ωωw..net

  包包子瞳孔放大,欲言又止,很想骂人,可想到他刚才对她的照顾,哼了一声,不理他。

  夏沫:······。

  够直男的。

  长了一副好皮囊,却长了一个欠揍的嘴。

  她摇了摇头,走过去拔掉狼身上的砍刀,掏出手帕擦拭干净,瞥了一眼不远处死掉的野鸡。

  “把野鸡带回去吃吧,狼要吃你们,你们也受到了惊吓,吃它的猎物也说得过去。”

  包包子和丰弘义面面相觑,神逻辑!

  包包子看了一眼满身是血的野鸡,摇了摇头,“你杀了狼,这只鸡就是你的。”

  “别废话。”夏沫用砍刀挑起野鸡甩向丰弘义,不给他们拒绝的机会。

  幸亏丰弘义反应快,不然就把野鸡抱了个满怀,弄得全身是血。

  赞叹的看了夏沫一眼,金贵不让须眉,动作干脆利索,行云流水,简直就是武侠小说里的女侠!

  忍不住脱口而出,“女侠,以后我就这么叫你吧。”

  包包子捧着脸一脸崇拜,“好身手!”

  夏沫看了他们一眼,本来只以为包子傻傻的,没想到两人半斤八两,都不太精明的样子。

  没回应,随他们怎么叫。

  “我先走了。”

  包包子和丰弘义目送她离开,目光落在野鸡身上,忍不住发愁。

  拎着野鸡回知青点,就像是羊入虎口,能分他们一人两块鸡肉就不错了,可不带回去,他们也不会处理野鸡啊。

  落在他们手里也是浪费,最后能不能吃也不一定。

  真是左右为难。

  丰弘义提议,“不如把野鸡拿去下女侠家吃,这样也能让她吃上鸡肉,野鸡也不会糟蹋了。”

  每到饭点,夏沫家就飘来饭菜的香味,那味道比海市第一大酒楼还香!

  一直就馋,趁着这个机会可以尝一下夏沫做的饭,简直不要太好。

  包包子连忙点头,一想到那香味,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

  “那行,咱们想追上夏沫。”

  两人深深的看了一眼差点让他们送命的野狼,急忙追过去。

  夏沫走得太快,他们快到山脚下才追上。

  丰弘义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,“那个,有个事想麻烦你一下。”

  “让我帮忙处理野鸡?”

  知青都是从城里来的,想来没杀过鸡,估计连做饭都不会。

  每到饭点,知青点时不时就飘来一股焦糊味。

  夏沫一猜一个准。

  丰弘毅吃惊,他还啥都没说,她就猜到了,太神了吧!

  连忙点头,难为情地说道:“我压根不会做饭,野鸡到我手里也糟蹋了,另外就是,我太馋你家做的饭了!”

  包包子附和的点头,“我也是。”

  夏沫忍俊不禁,“行,你们中午就来我家吃饭吧。”

  看了一眼丰弘义手上的野鸡,望向知青点,想了想,“我先把野鸡带回去吧。”

  包包子点头如捣蒜,“太好了。”

  中午,包包子和丰弘义带着东西迫不及待的去了夏沫家,就算再小心谨慎,还是被叶向露发现。

  叶向露趴着门缝往外看,见包包子和丰弘义拎着吃食去了对面,眼里闪过一抹精光。

  这两个人啥时候跟夏沫关系这么好了,竟然去她家蹭饭!

  走出去看了一眼厨房,今天轮到杨燕做饭,做的依旧是玉米糊糊配咸菜。

  包包子和丰弘毅义去吃大餐,而她吃的却是猪食,心里犯酸。

  想起对面飘来的香味,她心就像猫挠了一样,很痒,恨不得跑到对面去吃。

  视线落在屋内吃桃酥的陈兰月身上,走过去,不经意地道:“包包子和丰弘义中午估计不会回来吃饭了。”

  陈兰月看她,“粮食都在一块,他俩不回来不心疼?”

  “吃大餐怎么肯定心疼这点粮食。”

  “?”陈兰月顿住,好奇的问,“吃大餐?他俩进城了?”

  叶向露摇头,叹了口气,“我刚才见他们偷偷摸摸的拎着东西去对面,没想到他们俩竟然跟夏沫这么熟。”

  “去对面吃饭!”陈兰月站起来,惊呼一声,声音之大,让所有知青都知道包包子和丰弘义去对面吃饭的事。

  这还得了,对视炸开了锅。

  羡慕嫉妒啊!

  每次闻到对面飘来的香味,馋的他们口水直流,做梦的时候偶尔也梦见去都一面吃饭。

  叶向露靠近了一点陈兰月,“吃桃酥太寡淡了,不如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就被陈兰月打断。

  “寡淡不要紧,我吃猪肉罐头。”陈兰月拿出一个罐头,不由分说的吃了起来。

  对于夏沫,她已经产生了阴影,害怕再去对面,还会被夏沫捉弄。

  一想到上次抓耳挠腮的疼痛,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
  叶向露: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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